发布时间:10-25 关键字:武汉外地车报废流程,外地车报废手续怎么办理,武汉报废车回收,机动车报废
对于异地车主而言,报废车辆的处理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在异地处理报废车辆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细节和手续是比较繁琐的。下面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武汉外地车报废流程吧。
武汉外地车报废流程1、提前准备好身份证、行驶证、车辆绿本,然后拿着这些资料到车管所申请车辆注销。
2、接下来车主需要,把车辆送到车辆所在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通过验收后,机动车回收企业会出具一份《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车主就可以带着《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及拍摄的车辆解体照片,到车管所办理车辆的车辆报废。
4、工作人员在收到车主提交的材料后,会先进行审核,再将车辆的绿本、行驶证,号牌回收,办理机动车异地报废登记手续,将信息传到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
5、当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把信息都核对以后,就可以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这就说明车辆报废完成。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对于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机动车强制报废年限标准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通过本文对异地车报废处理的详细阐述,相信大家已经对
武汉外地车报废流程有了更加清晰的认知和了解。在处理异地车辆报废时,需要按照流程进行,准备好所需材料并特别注意相关的细节问题,以免在办理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